北青网 发表于 昨天 15:22

前夫再发文控告歌手陈红:冒充死人打官司扰乱法庭

12月26日消息,歌手陈红前夫李军就陈红冒充死去的母亲打官司扰乱法庭再发文。
李军发文表示:“2014年3月3日,陈红伪造我和我母亲的签名,通过伪造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出资转让协议提交虚假材料向工商部门骗取变更,将我的资产非法转移至其已快70岁的母亲李善荣名下。”
据悉,2014年3月5日,歌手陈红与李军结束长达14年的婚姻,2015年的6月29日,李军在微博晒出昔日全家福照片,以及两人的离婚证书,并且发长文控告陈红。
李军原文:
陈红之母李善荣,已于2016年9月2日去世,到现在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我和我的家人也是前段时间通过到其户籍所在地哈尔滨道里区派出所求证,才知道李善荣死亡的消息和事实)。李善荣作为陈红非法转移资产的接受者(2014年3月3日,陈红伪造我和我母亲的签名,通过伪造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出资转让协议提交虚假材料向工商部门骗取变更,将我的资产非法转移至其已快70岁的母亲李善荣名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去世的人就丧失行使民事权利了,陈红本应将其母亲死亡的信息告知法院和公司股东,但其为达到继续非法侵占资产的目的,刻意隐瞒母亲死亡的消息。2017年8月份和9月份,陈红弟弟陈军还作为其母亲李善荣的授权委托人,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此案件,陈红代理亚之杰置业公司共同出庭,明目张胆欺骗法院,扰乱法庭,拖延诉讼,企图为非法转移资产赢得时间。我请问?那时其母亲已经死亡一年,死者如何委托?死者如何签字?难道活见鬼了?另外,陈红害怕其母亲死亡的事情败露,一直欺骗公安机关,不主动到派出所注销其母亲李善荣户口(至今没有主动去注销,因此,派出所已于2017年9月15日强制将户口注销)。请大家想想,死者为大,逝人为安,天理人伦,陈红和陈军作为儿女,用逝去的母亲打官司,以达到非法侵占资产的目的,于法不顾,孝心何在?良心何安?天理难容!如果你们的父母在天有灵,也会为你们这姐弟俩的所作所为羞愧难当。

内容来源于51吃瓜网友投稿

杨杨123538226 发表于 昨天 15:32

这男的活该,他咋不发长文说他出轨的事

那年的小飞象 发表于 昨天 15:37

陈红干得漂亮!李军到香港翻墙进屋追小三沈星被小三报警抓走!活该!

随你而心动 发表于 昨天 15:44

给沈星花一千多万呢!

19761210dq 发表于 昨天 15:51

渣男。

罗经理人 发表于 昨天 15:59

水军真多,离婚自古就有,没感情就散了,拿死人抢别人的财产,真是渣到家了

风雨兼程kf 发表于 昨天 16:01

陈红是你儿子的妈妈,就冲你搞女人败钱这一点,就支持陈红把财产夺过来,留给儿子总比你败给野女人强!渣男,你让你儿子怎么看你!

admin 发表于 昨天 16:08

陈红也不是好鸟!

敏锐海浪N5 发表于 昨天 16:14

同意陈红丑女人,把人家财产还给人家,没有良心,

xy91411936 发表于 昨天 16:23

女的咋样不清楚,男的是渣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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