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教师因3人群聊八卦被行拘一事,有了最新进展。这位林女士(化姓)不仅不服处罚,还把天台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2024年11月,林女士在两个3人群里谈了件事——当地传某教师卖淫。一个群是和父母的“果冻局长群”,一个是和闺蜜的“仙女下凡群”。她没核实传言真假,就把这事说了。
后来,这个不实信息扩散开,被涉及的施老师(天台中学年轻教师)情绪受了大影响。她找同事陪着,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了案。12月3日凌晨,天台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的民警突然赶到杭州,把林女士带到附近派出所问话。林女士配合解锁手机,说了所有聊天经过,连夜问询完才疲惫回家。
12月24日早上,派出所邱姓民警打电话让她从杭州去天台,说“领导要谈话”。结果她到了派出所,突然被告知要拘留2日。林女士懵了——自己只是跟家人闺蜜闲聊,怎么就成“诽谤”了?
其实,涉案的不止林女士一个。她的两个闺蜜里,一个是培训机构教音乐的,没被拘;另一个是天台当地编制内教师,也被拘了2日。还有个跟她私下聊这事的老师,被拘4日,但因为怀孕没执行。
林女士不服的点在于——她觉得自己没制造谣言,也没在公开场合或大群说过。两个3人群都是最亲密的人,聊天有私密性,不可能让施老师的社会评价降低。扩散的责任不该算在她头上,警方“简单归责”不公平。
天台中学的负责人说,施老师入职不久,平时表现不错,还是班主任。这事发生后,她情绪不好,学校尽量帮她。现在她的教学没受影响,正常上课。而警方那边,始丰派出所(原城西派出所)负责人说案情不方便透露,只说一切看法院判决。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警方认定林女士的违法事实是“将不实信息发在两个微信群,还私发给个人,导致扩散,损害施某某名誉”。虽然她主动投案如实陈述,减轻了处罚,但林女士觉得这“扩散”的锅她不背——她根本没让信息往外传。
这事最让人纠结的,是“私密小群聊天”和“传播谣言”的边界。普通人眼里,跟家人闺蜜闲聊是“日常”,但法律上,不管群大小,传不实信息造成影响,就可能构成诽谤。林女士没想到,自己的“随口一说”,会变成“违法事实”。
还有个点——编制内教师的身份是不是影响了处罚?林女士和另一个闺蜜都是编制内,都被拘了;而培训机构的闺蜜没被拘。或许警方觉得,编制内人员更该注意言行?但林女士觉得,不管身份如何,聊天的性质没变,都是私密闲聊。
现在案子要在9月24日上午开庭,关键就看法院怎么认定“私密性”和“扩散责任”。如果小群聊天也能算“传播”,那以后普通人跟朋友聊天,是不是都得先核实信息真假?这可能会让很多人“不敢说话”。
有网友说“小群闲聊也能被拘?那以后跟闺蜜聊天都要录屏留证了”,也有人说“受害者都被影响了,传谣的人就该负责”。我觉得两边都有道理,但得把“扩散”的具体过程查清楚——要是林女士的聊天真的没往外传,那警方的归责确实有点冤。
林女士的经历,其实戳中了很多人的“安全感”——我们总觉得跟亲近的人聊天是“安全”的,不会有什么后果。但这次事件告诉我们,不管跟谁聊,传不实信息都可能“闯祸”。现在她把警方告了,就是想讨个说法:“私密闲聊”到底算不算“造谣”?扩散的责任到底该谁担?
要我说,这事真挺闹心的。林女士肯定没想到,跟家人闺蜜的几句闲聊,会变成“拘留”和“官司”。警方的出发点是保护受害者,但归责的时候得更严谨——得证明信息是从她的群里扩散出去的,不然让她担责,换谁都不服。毕竟,普通人的“日常闲聊”,不该被轻易扣上“造谣”的帽子。
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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