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的遭遇让人唏嘘。2024年11月,她在两个仅有三人的微信群——“仙女下凡”(闺蜜群)和“果冻局长群”(家庭群)中,转发了关于某教师卖淫的未经核实的信息,并通过私聊发给另一人。她辩称当时当地已有类似传言,小范围私密聊天不可能影响他人名誉,更没想到会招来牢狱之灾。可警方调查后认为,信息扩散后对被诽谤教师造成严重名誉损害,虽因林女士主动投案从轻处罚,但拘留决定依然成立。更令人错愕的是,同群聊天的闺蜜一人未被追责,另一名教师却同样被拘2日,私下聊天的老师甚至被拘4日(因怀孕未执行),执法尺度差异引发公众质疑。
被诽谤教师的处境同样值得同情。这位刚入职的年轻班主任在谣言中饱受困扰,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学校证实其情绪崩溃,教学工作虽勉强维持却已伤痕累累。林女士的委屈在于:民警凌晨跨市突袭审讯,以“领导谈话”为由诱其到派出所后突然拘留,程序是否正当?三人私密群聊能否等同于“公然诽谤”?信息扩散的责任是否该由她一人承担? 类似案例并非孤例——济南一家三口在村微信群互骂被拘,成都网民编造艾滋病谣言被行拘5日,均显示网络言论的法律红线日益收紧。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当私密闲聊撞上公共执法,普通人的日常表达空间究竟有多大?这场官司的判决,或将重新定义微信小群的“公共性”边界。
键盘敲出的闲谈,可能成为法庭上的铁证;三人小群的私密,难挡法律对名誉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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